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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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一场因山道驾驶经验不足引发的意外
让一场愉快的出游演变成悲剧
一边是痛失亲人的被害家庭
一边是带着幼子
深陷赔偿困境的年轻母亲
两家人都承受着难以抚平的伤痛
在案件办理陷入僵局时
检察机关积极搭建沟通桥梁
传递司法温情
成功化解百万元赔偿分歧
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用法治力量守护两个家庭的未来
彰显新时代检察担当
年轻女性李某与同事相约自驾外出游玩,途中因缺乏远距离山道驾驶经验、操作不当,车辆在一处弯道失控侧翻,导致同事当场死亡,同乘的幼子因乘坐安全坐椅仅受轻伤。经认定,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面对百万元巨额赔偿,李某与家属无力承担,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双方矛盾一触即发。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没有简单“一诉了之”,而是第一时间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精准研判案件症结:李某系过失犯罪,无酒驾、毒驾等恶劣情节,但巨额赔偿差距成为矛盾化解的最大阻碍,若机械司法,既无法抚慰被害人家属,也会让本就不幸的李某家庭陷入绝境,更不利于社会关系修复。
为实质化解矛盾,检察机关主动担当“调解人”,采取背对背沟通调解方式,一方面充分向李某释法说理,阐明交通肇事罪的法律后果、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法定从宽情节,鼓励其穷尽办法筹措赔偿款;另一方面,耐心抚慰被害人家属方悲痛情绪,讲解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实践中处理情况与李某的家庭困境,引导双方理性协商、互谅互让。
在检察机关持续不懈的努力下,原本对立的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李某及家属向被害人家属全额赔偿,被害人家属为李某出具了谅解书。至此,这起深陷赔偿困局的交通肇事案在检察环节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
结合全案事实、情节及李某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这一决定,既严守法律底线,维护司法公正,又饱含司法温度,让过失犯罪者有改过自新的机会,让被害家庭得到慰藉与补偿。
从对立僵持到握手言和,从巨额赔偿分歧到矛盾实质化解,检察机关主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法、理、情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以司法温度守护万家平安。